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司法局前往新州镇、嘉山街道开展“送法下乡”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活动。
活动中,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共同为3个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农业农村部、司法部统一定制的标志牌。授牌后,工作人员与大学生志愿者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和农民群众面对面谈心交流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了群众的法治素养,使农村学法用法更接地气,拉近了农民群众和法律法规的距离,更加有效营造了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不仅弘扬了法治精神,还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深刻认识,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有效为促进农村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助力。
下一步,津市市将用好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台,让这些示范户充分发挥燎原之势,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在津市农村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用法治力量开创新局面。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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