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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印发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8月12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鹤壁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适用于鹤壁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危害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处置,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动物疫情。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各级政府要迅速作出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动物疫情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分析预警,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同时加强防疫知识宣传,依靠群众,群防群控。

  《预案》建立了应急组织体系,成立了以鹤壁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副市长为指挥长,鹤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的鹤壁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控制动物疫情所需资金、技术、物资储备工作,按年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发布、解除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预案》的制订,对健全鹤壁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2/08-18/2563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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