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专题学习3次,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邀请法治领域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4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7次,对机关干部和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进行轮训;组织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测试,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研究制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重点工作台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13次研究法治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6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7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6次作出批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终带头述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规定公开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认真落实落实权责清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落实农业农村工作。
二、高质量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确定的工作任务
把高质量完成《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山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检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试金石。
(一)深入实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印发《2022—2023年山东省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将种子监管列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专项检查,深入实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全年共出去执法人员41622人次,组织检查市场主体23532个,立案828件,罚款525.3万元,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持续良好。
(二)深化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2”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完善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系统功能;联合省公安厅、山东海警局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商渔共治2022”联合巡航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山东省渔业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聚焦渔业重点领域,联合省公安厅、山东海事局组织开展海陆安全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共查获违法违规渔船1868艘,移送司法处理案件17件;清理违规网具6.6万余套、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085艘、查办电鱼案件85起、整治外省籍渔船近300艘。
(三)加大作业区内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春节、“两奥”、两会及三夏、三秋期间,组织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违法行为。全省共开展农机执法1716次,出动检查人员12239人次,查处各类农机违法行为771起,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6件,罚款13820元。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347次,查处道路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1754起。
三、依法起草制定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完成《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等3部法规修订草案,推动废止《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将修订《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列入2023-2027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实现了涉农地方性法规修订全覆盖。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套,依法制修订《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通过网站同步进行解读;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聘请三方对省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清理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项政策措施、25项合同协议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守住依法合规的底线。
四、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队伍。调整充实厅执法局人员和执法岗位,提请省司法厅明确了省级植物检疫执法主体。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次组织厅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制定《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组成11个检查组,对全省16市,60%的县(市区)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抽查,健全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练兵比武活动,举办首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比武决赛;举办农业、渔业、农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对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员进行轮训;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示范引领农业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公布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按规定公布抽查结果,确保行政监管事项全覆盖。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伏季休渔、农机安全使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种业监管、渔政亮剑、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3万个,立案5938件,罚款59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3件。
五、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聚焦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明确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宣传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普法责任,推动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高质量完成全年普法工作任务。
(二)聚焦关键少数,积极推进机关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重要党内法规等法治专题讲座。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法治培训、知识竞赛、旁听庭审、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等形式,推动干部职工经常性学法用法。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抓住农时节点,积极推进系统普法。利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宪法进农村”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239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6万余份,宣传群众159万余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7278个。我省做法得到农业农村部司领导充分肯定,农业农村法治动态专题刊发,全国推广。
(四)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健全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在厅网站设立“政策法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及时发布法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学习查询。依托职业院校、农业企业、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为农民学法用法提供平台。着力扩大法治宣传受众群体,在山东广播电台广播乡村频道开设“农业农村普法专栏”,邀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执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每周开展法治宣传,全年推送微视频24个,网络视频直播总播放量为176.3万人次。
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围绕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法治需求,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遴选聘用2个律所担任法律顾问,遴选2名机关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并在厅机关办公楼设立法律顾问办公室,为外聘法律顾问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省厅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等,坚持先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等均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涉及全局的政策措施、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等项目,均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全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列席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4次,出具法律咨询、审查意见书133件。
(三)涉法涉诉案件全程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坚持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全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处置涉法行政诉讼案件7件,民事诉讼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提交相关材料,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厅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保持100%。
七、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5件,回复群众咨询留言意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厅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厅官网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保持100%。
(二)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严格履行事前沟通、事中协商、事后回访“三项程序”,积极推进提升办理质量。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多数建议意见,通过出台政策文件、开展专项行动等形式得到落实。全年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120件,省政协委员提案97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和办理信访事项。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指导督促各地调解仲裁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4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296件次,督办、转办信访事项201件次,承办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交办事项362件,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事项33件。针对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政策和法规层面预防和化解,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农业农村普法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健全法治制度,提升法治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01/t20230117_4223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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