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23〕18号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2021年度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威海发字〔2022〕39号)收悉。根据鲁农计财字〔2021〕32号和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立项。经研究,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并就项目实施要求如下:
一、严格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在相关网站对项目申请建设单位、拟补助资金、网箱规格和数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实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二、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成效。要按照鲁农计财字〔2021〕32号)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构成等。要严格把关网箱建造企业入围资格,确保由专业的网箱建造企业承担建设任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检验。项目实施单位要设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实行专账管理。
三、健全实施情况上报制度。要认真督促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完善项目建设情况上报制度,每季度末向省厅报送实施情况。
附件:威海白云渔业有限公司深远海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日
附件:
威海白云渔业限公司深远海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表.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2/t20230203_4237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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