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省蚕种质量监管,并同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委托的全国蚕种质量抽检山东部分工作,2023年1月11日,省农技中心组织开展全省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省农技中心组织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抽查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蚕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生产用桑蚕种质量抽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根据我省蚕种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山东广通蚕种有限公司为抽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现场工作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公司桑蚕原种2个批次、桑蚕一代杂交种14个批次,对原种折净率、单蛾良卵数等指标进行现场查验,随后将抽检样品寄往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统一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测试。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bmdt/202301/t20230112_4217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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