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2号)、《安徽省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形式初审、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现将我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至省农村能源总站或厅机关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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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名单
桐城市、宿州市埇桥区、霍邱县、池州市贵池区、郎溪县、利辛县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606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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