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耕地质量监测保护的职责,是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准确摸清全市耕地质量现状,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以2021年秋收后调查采集的土样数据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选取了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全市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了鄂尔多斯市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编制了《鄂尔多斯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鄂尔多斯市2021年度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6.68,较上一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提高了0.14等。其中,一至三等地的耕地面积为148.1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6.4%,主要分布在杭锦旗、达拉特旗北部沿黄河区域和乌审旗无定河流域,这部分耕地水资源丰富,海拔相对较低,整体地势较为平坦,以草甸土、潮土为主,土壤中没有明显的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七等地的耕地面积为347.86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8.5%。主要分布在杭锦旗、达拉特旗偏南部沿黄河区域及鄂尔多斯中南部区域,鄂尔多斯中南部区域地势较复杂,以草甸土、风沙土、栗钙土为主,这部分耕地立地条件、土壤条件一般,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评价为八至十等地的耕地面积为407.92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5.1%,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东部及南部区域和沿黄河流域的盐碱耕地上,东部及南部区域以风沙土、栗钙土为主,耕地中土壤养分含量整体偏低,水土流失严重,且这部分耕地灌溉水资源缺乏,干旱胁迫严重。
通过每年度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动态掌握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分析影响农业生产的耕地障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措施,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改良和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实施提供基础支撑。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eeds/202301/t20230120_2218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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