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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营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产业发展、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2022年,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坚持正确导向,凝聚全市农安力量,持续扩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点面兼顾,宣传内容广覆盖

  一是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落细落小。新法发布以来,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法律规定的处罚内容进行梳理,制作成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违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的11项行政处罚、4项罪名”折页,与新法法律文本、法律实施宣传海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等宣传资料进行组合式宣传。二是兼顾既有“规定动作”,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限量》、“禁限用药物名录”“风险预警提示中残留超标较多的常规药物名录”及“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的“11个重点品种指导意见”纳入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内容。

  

  扎实推进,做好农安日常宣贯

  一是面向全市监管、执法、检测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加深系统内部对承诺达标合格证、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等重点工作的认识。二是依托日常监管、执法、检测采样等工作深入农畜产品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栏、禁限用药物警示牌,悬挂横幅等形式增强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三是依托各类现场宣传增强消费者群体质量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全市各旗区参加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农牧厅主题日活动、鄂尔多斯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幕式活动,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杏花节”“鄂尔多斯细毛羊节”“宪法进农村”等节会、集会、主题活动,通过播放音频、宣传片,现场演示、答疑等多种形式宣传农安知识、法律法规。

  

  顺应潮流,尝试宣传新渠道

  在传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路径基础上,我市探索 “短视频+网红”模式,策划、发布的短视频内容上万变不离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上务求灵活多变、浅显易懂、易于传播。与主流媒体账号“鄂尔多斯之声”合作推出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等短视频,传播效果良好。与草根红人团队“二大爷凡不凡”合作发布了“安全用药”为主题的幽默段子,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这些短视频的发布让群众在镜头语言中切实地感受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与自身健康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安领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全面动员,上下联动“一盘棋”

  市、旗、乡、村四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按照各自层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动员,市级负责规划,确定宣传内容、重点,把握正确宣传方向;旗、乡两级负责落实,负责制作发放宣传品、组织宣传活动、摸清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底数等工作;村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协助乡级监管员开展日常宣传工作,形成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一盘棋”良好局面。

  

  2022年,全市共制作发放了宣传品、宣传资料5万余份,策划并发布了短视频9条,举办各类培训12场次,开展各类宣传指导560余次,出动各级监管人员2200余人次,全市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2%,未发生区域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今后,鄂尔多斯市将持续面向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探索乡土文艺作品、接地气小视频等形式,讲好农安故事、树立农安形象、铸牢农安意识,营造全社会了解、关注、参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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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eeds/202301/t20230120_2218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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