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冬春季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在全省开展冬春季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将实现有人居住及活动场所全覆盖,既要“拉网式”排查地灾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也要对地灾风险区开展排查。《通知》指出,将突出地震灾区、红层丘陵区、盆周山区、龙门山区、攀西地区、川西高原等重点防范区域,聚焦高陡边坡、靠山临崖、泥石流沟口等易发灾地段,紧盯降雨来临前、冻融交替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巡排查。
《通知》要求,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头”原则,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广泛发动监测员、基层干部群众和驻守地勘单位,加强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技术手段综合运用,逐点逐区进行排查核实,科学评估风险,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通知》明确,对排查发现的新增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完善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落实防灾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细化落实避让、监测、排危、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风险;强化监测预警,按照非汛期“半个月监测一次、雨后增加观测一次”工作要求开展群测群防工作,提前主动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按照“边排查、边宣讲”同步推进原则,积极做好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增强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寇敏芳)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0/2023/1/5/d570890c48dc44908281ac959f8f54e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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