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闽农规〔2022〕7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
二、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四)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
(五)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违法种类、法律依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处罚幅度。
违法种类共115项,涵盖种子、动物防疫、生猪屠宰、村财4个行业。种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分别对31种、10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动物防疫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分别对41种、13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生猪屠宰方面,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14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村财方面,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对6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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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jdhy/zcjd/bmzcwjjd/202301/t20230106_6088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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