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形成了《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自即日起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我厅农机装备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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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档次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财政 补贴额(元) | 类型 |
1 | 设施种植机械 | 设施栽培设备 | 温室骨架 | 连栋塑料膜温室 | 跨度≥8.0m,檐高≥3.0m,开间≤4.0m | 25元/平方米 | 非通 用类 |
2 | 设施种植机械 | 设施栽培设备 | 温室骨架 | 连栋玻璃温室 | 跨度≥8.0m,开间4-5m,檐高≥4.0m | 150元/平方米 | 非通 用类 |
注:连栋温室建造具体要求见《安徽省连栋温室骨架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文件下载:文件内容.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yjxh/njzb/56464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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