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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广德市、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皖安明电〔2022〕3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岁末年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3日

  岁末年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105条具体举措,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和常态化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督促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压降一般农机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农机生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安排

      岁末年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全面组织自查。各地结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农机安全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农机生产经营组织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要突出健全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引导其主动加强农机安全基础管理,主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强安全检查。各地要组织辖区人员深入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和田间地头等作业场所,认真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跟踪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要结合冬季农机安全特点,提醒农机服务组织和广大机手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机库棚的防火、整固和农机作业转移时防滑、防雾、防冻裂等。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农机道路联合执法检查,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三)开展督查指导。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地要结合疫情形势,适时组织开展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指导,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对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洞的,及时指出并跟踪督促做好整改落实。省厅将适时安排工作组赴各地督查指导,重点包括农机安全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安全宣传培训、监理业务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等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意识,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落实落细职责分工,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达到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压降农机安全事故的目的。

      (三)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现场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指导和安全检查,提高督查指导和安全检查的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工作氛围。

      各市工作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前、2023年2月10日前报省厅农机管理处。《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随方案和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人:张勇;电话:0551-62669128;邮箱:njglczy@163.com。

      附件: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

  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行业

  领域

  序号

  所在地

  企业(服务组织)

  名称

  重大隐患事项

  整治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责任部门

  农业机械

  1

  2

  3

  …

  (备注:本表格由各市汇总,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现掌握的重大隐患,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动态更新的重大隐患。)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yjxh/njgl/56591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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