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业农村局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列为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资源等,加快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
一是精心“谋”。会同市司法局精心制定、联合印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的通知》,细化年度培育计划,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认定标准和程序等,确保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有抓手、有方法、能落实。二是择优“选”。重点围绕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五老”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创业带头人、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关键人群,开展摸底调查,遴选培育对象786户。三是严格“审”。严格履行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培育对象中优先推选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牢、法治能力强、能发挥学法用法示范作用的户,经过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司法部门联合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登记授牌。截至目前,全市689个行政村,已有480个行政村完成示范户认定工作,共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599户,行政村覆盖率达69.67%,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50%计划。四是广泛“宣”。以涉农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邻里矛盾、防诈骗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确保示范户能尊法学法,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守法用法。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法律服务296次,4000余人次。五是结对“帮”。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出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结对子”走访方案,采取包片到户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沟通交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为示范户提供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全市执法队员已上门走访近1400人次。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sxxx/5653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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