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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颁发2022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颁发辽宁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事宜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成绩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并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接收证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资格证书发放

  我厅通过“货到付款”方式将证书适时邮寄至本人。

  五、补证

  证书每年补发一次。往年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或者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欲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年内随时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选择拟领取证件的城市,按要求上传有关信息进行申请。发证时间与当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一致。

  已申请补发证书人员,请于2023年3月1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市农业农村局领取证书。

  六、有关说明

  由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填写不正确,或补证考生未按指定时间取证等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各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5日

  附件

  

  各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024-22870130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0411-83688190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0412-2288085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024-57500776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024-43103910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0415-3167233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0416-2110778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0417-2888712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0418-2175986

  辽阳市农业农村局:0419-2144499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13604100799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0421-2911205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13998765525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0429-3201828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tzgg/202301/t20230105_4726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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