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蚕种管理办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等有关规定,经对新申请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审核评估,现确定第二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10个、基因库2个(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第二批)
2.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名单(第二批)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301/t20230105_6418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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