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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多措施遴选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要求,隆德县高度重视,积极构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为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稳步提升,乡村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实现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司法局进村入户开展调研,科学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示范户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义务职责,形成县农业农村局和司法局牵头抓总、乡镇人民政府抓具体、行政村抓动态管理的县、乡、村三级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精准遴选培育。示范户遴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严格按照“村级推荐、乡镇审查、县级审定、上报备案”的程序,对照示范户必备条件,在全县49个行政村开展遴选、认定、登记造册、颁发标志牌等工作,精准确定98户农户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全县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并将培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与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示范户培育工作。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宣传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采取线上线下和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借助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培训;线下采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县休闲农业中心借助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对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小范围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农家书屋等场所,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

  四是示范引领带动,助力乡村振兴。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好“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学法普法用法守法中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法治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全力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qqnyxw/202210/t20221027_3817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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