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22〕76号
各有关单位:
经我省对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产品进行形式审核和现场演示评价,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请各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个人应签字,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扫描反馈至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投档信息公告发布后,因投档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电话:028-87610683
附件:四川省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产品审核结果公示表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2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2/12/26/a9243a6dbbf94f85941632b67e03cf7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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