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55651万元。资金项目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等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提前一批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2/12/29/85157d4344b04872964daf899fe180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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