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2〕144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精制川茶产业培育的工作部署,经研究,现下达你地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奖补资金绩效目标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分配表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12/2/047c18d2a057479a840b3137e8699bb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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