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3月29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45号)文件下达广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转移支付预算资金70795万元,由我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稻谷生产补贴41195万元,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29600万元。2021年中因粮食收购计划调整,广西区粮食和储备局以《关于调整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1〕164号)文件将根据清算后重新调整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收购补贴资金调整为29751万元,调整后专项资金合计70946万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同步下达,年度目标为: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实现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和促进市场化收购等绩效目标。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设6个二级指标和11个三级指标,具体包括:1个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4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指标详情见下表。
专项名称 | 目标价格补贴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 |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万元) | 70946(含调整增加151万元) | |||||
其中:中央补助 | 70946(含调整增加151万元) |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实现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和促进市场化收购等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 | 100% | ||||
质量指标 | 省级层面是否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 | 是 | |||||
建立稻谷生产者补贴的省份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及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 100% | |||||
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 | 基本稳定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 | 高于上年 | |||||
稻谷种植面积与上年比较 | 基本稳定 | ||||||
早稻播种面积与上年比较 | 高于上年 | ||||||
稻谷市场化收购数量占产量比重 | 保持稳定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 | ≥90% | ||||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4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9〕30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于2021年5月6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1〕33号)文件对2021年中央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0795万元进行分解下达,其中,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41195万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29600万元。2021年中因粮食收购计划调整,广西区粮食和储备局以《关于调整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1〕164号)文件将根据清算后重新调整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收购补贴资金调整为29751万元,调整后专项资金合计70946万元。广西区财政厅等5部门于2021年6月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50号)指导市县实施。
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绩效目标随同全区资金分解文件同步分解下达。年度总体目标是: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实现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等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设6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具体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4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具体三级绩效指标为: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100%、建立稻谷生产者补贴的市县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100%、及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100%、及时兑付补贴资金100%、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高于上年、稻谷播种面积与上年比较基本稳定、早稻播种面积与上年比较高于上年、稻谷市场化收购数量占产量比重高于上年、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稻谷生产补贴对象为全区有水稻种植的所有县(市、区),采取多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为各县(市、区)上年度水稻播种面积、水稻产量、早稻面积、水稻功能区划定面积、上年度各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面积,各项分配因素权重分别为40%、15%、20%、15%、10%。各县(市、区)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资金总量、地方核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本县(市、区)的补贴标准。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收购补贴资金根据普通籼稻和优质稻每公斤补贴标准,结合我区收粮计划测算分配。
2.资金到位与执行情况。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0946万元(含调整增加151万元)已全部分解落实到项目县(市、区),资金到位率为100%。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完成执行65201.208万元,预算执行率91.90%。其中,农业农村厅负责组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资金41195万元共完成兑付376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29%;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29751万元共完成兑付27593.208万元,预算执行率92.75%。资金执行过程中无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区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9〕30号)等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并根据我区实际,由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广西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桂财建〔2021〕50号),明确规定稻谷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操作程序及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在项目实施中,各地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会计核算要求真实完整,补贴资金发放符合程序规定和要求;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尚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区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及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通过项目实施,我区2021年稻谷种植面积、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与上年同比持平,早稻播种面积同比增3.48万亩,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稻谷市场化收购数量占产量比重保持稳定。通过补贴资金项目实施,促进广西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种植结构有效调整,促进和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稻谷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实现。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45号)下达我区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绩效指标共设置11个三级指标,具体包括:1个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4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1项)
数量指标为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达100%。补贴资金使用按照《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西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全部用于稻谷相关补贴,仅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给予补贴,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100%,绩效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项)
(1)省级层面是否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我区已建立省级层面部门间协调机制,由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共同开展稻谷价格补贴工作;各部门联合印发《广西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职责分工,各部门配备相对固定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开展全区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绩效指标完成。
(2)建立稻谷生产者补贴的省份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100%。我区各项目县在补贴资金实施过程中,均做到补贴政策宣传公开,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等重要内容均执行村级、乡镇级公示,在审核中发现问题需进行二次公示,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张贴补贴公告,公示制度落实率达到100%,绩效指标完成。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项)
(1)及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100%。我区由财政厅牵头,多次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基层干部、种粮大户共同参加的实施方案讨论会,总结上年度项目实施经验,联合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印发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由于各县的水稻播种面积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存在较大差异,我区将具体补贴范围和对象的权限下放到县级,各项目县(市、区)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及时兑付补贴资金100%。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完成执行65201.208万元,预算执行率91.90%。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未能全部按时兑付补贴资金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补贴资金兑付程序繁琐,耗时较长;二是基层补贴面积核验任务重、难度大,各项目县(市、区)资金到位后需要开展宣传、申报、审核、公示、汇总、抽查、报批等工作,部分县(市、区)因面积核验错过稻谷收割时间,面积核验困难,导致发放时间延误,未能100%及时完成资金兑付。
4.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项)
经济效益指标包括1项三级指标,即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一是补贴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全区种粮农户种植积极性。二是水稻种植的效益较低,补贴项目实施增加了享受补贴的生产者转移性收入,有效保障了优势产区农户稻谷种植收益的稳定。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4项)
(1)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高于上年。2021年广西全区推广优质稻种植面积2353.3万亩,占稻谷种植面积比例86.82%,相比2020年基本持平;全区符合中国好粮油或广西香米产品标准和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750万亩,通过富硒优质稻认证的优质稻产品品牌100多个,累计认证面积达到7万亩、2750万吨。我区2021年继续深入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加快水稻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推广,集成发展“水稻+”等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模式,有力促进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广西全区示范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300万亩以上,秸秆还田3800万亩以上,推广应用绿色植保技术4800万亩次以上;在水稻主产县(市、区)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创建面积60多万亩;建成98个面积超22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面积为2020年示范面积的10倍;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28多万亩,充分发挥广西土壤富硒、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中高档优质稻生产;全区农药实际使用量(种植业)11931.02吨,比2020年12056.95吨减少约126吨,减少化肥施用10.8万吨。综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稻谷播种面积与上年比较基本稳定。2021年,广西全区稻谷播种面积2635.09万亩,相比2020年稻谷播种面积2640.17万亩保持稳定;2021年总产量1017.91万吨,相比2020年增加4.91万吨。稻谷播种面积与上年比较基本稳定,绩效指标完成。
(3)早稻播种面积与上年比较高于上年。2021年,广西早稻播种面积1211.25万亩,同比上年增加3.48万亩;早稻总产量480万吨,同比上年增加3.25万吨;单产396.28公斤/亩,同比上年增加1.55公斤/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早稻生产任务,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综上,早稻播种面积高于去年,绩效指标完成。
(4)稻谷市场化收购数量占产量比重保持稳定。2021年我区稻谷产量1017.91万吨,收购量116.13万吨,占比11.4%;2020年我区稻谷产量1013万吨,收购量134.7万吨,占比13.3%;去年以来,全区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粮食收购,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收购数量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但总体形势保持平稳。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包括1个三级指标,即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2021年11月,我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财政厅,派出6个工作组,结合粮食安全督导工作,对各项粮食补贴进行调研,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对进度慢的地方给予指导和督促。在项目日常抽查时,抽访农民对补贴政策落实满意度达90%以上;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采取种粮农户自愿原则,收购价格与补贴标准挂牌公告,做到透明、公平、公正,补贴资金及时兑付给出售粮的种粮农户等补贴对象,未出现截留、挪用和抵扣的行为,我区未收到有关投诉和举报,综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
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实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及时兑付补贴资金100%未完成。未能全部按时兑付补贴资金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补贴资金兑付程序繁琐,如补贴申报,乡级初审、公示、汇总,县级核验、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等程序耗时较长。二是基层补贴面积核验任务繁重,核验补贴面积涉及千家万户,由于地理原因,尤其是丘陵地带,连片种植的稻谷面积少,且广西各地农户具有发展冬季农业的习惯,在晚稻收割完毕后即种植蔬菜、马铃薯等冬季作物,增加了补贴面积核实辨别的难度,需要耗费基层干部较大的人力和财力成本,加上基层工作人员少,人均工作量大。三是部分县(市、区)因面积核验错过稻谷收割时间,面积核验困难,导致发放时间延误。四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县(市、区)基层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面积核验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开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提高广大补贴对象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积极配合补贴项目实施,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各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提前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影响补贴资金发放进度的相关问题,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任务。提高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于绩效自评中发现资金未全部及时完成兑付等问题,我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2022年工作开展时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研究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总结经验教训,在基层开展面积核验、资金兑付程序等方面改善工作方法,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资金兑付率较低的单位进行督导并限期整改,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全区下一年度专项补贴资金分配的主要参考依据。我区将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广西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目标价格补贴(稻谷)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zdlyxxgk/czxx/qtczxx/t14833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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