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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4月9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31号)文件下达广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5050万元,用于支持做好渔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国家级渔港经济区6000万元、指导性任务9050万元;全部资金由广西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分配实施。专项资金中央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同步下达,年度目标为: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渔业发展。绩效目标下设12个三级绩效指标,包括7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指标详情见附件。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广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我区按照《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17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62号)文件对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专项资金按支出方向分解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6000万元、近海渔船更新改造45万元、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881万元、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89万元、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2240万元、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1165万元、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1630万元。专项资金按地区分解为:北海市6473.16万元,近海渔船更新改造1艘、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5624套、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3套、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139个、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31套、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19艘;防城港市7237.2万元,国家级渔港经济区1个、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43套、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105个、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5套;钦州市1174.64万元,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1916套、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36个、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15套;梧州市165万元,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9套。专项资金年度目标为: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渔业发展。绩效目标下设12个三级绩效指标,包括7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情如下。

  

  专项名称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实施期限

  2021年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5050

  其中:中央补助

  15050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渔业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个)

  1

  近海渔船更新改造(艘)

  1

  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套)

  7883

  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套)

  33

  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个)

  280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其中设施数)

  60

  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艘)

  19

  质量指标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以下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无

  海洋渔业资源

  好转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满意度

  8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按照中央资金文件及《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分专项按因素法或项目法进行分配。其中: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按项目法进行分配,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评审结果进行分配;近海渔船更新改造采取直接分配的方式,因我区只有北海市提出资金需求,资金需求量和中央下达一致,直接分配给北海市;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采取因素法,根据各地渔船设备数量进行分配;远洋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采取直接分配的方式,因我区远洋渔船都在北海市,资金直接分配给北海市;重力式深水网箱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申报需求个数(50%)、近3年海水养殖产量(25%)、水产养殖规划内可用于深水网箱养殖面积(25%)三个因素占比进行分配;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根据各地储备申报情况分配;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根据符合奖补条件的渔船直接分配,因我区远洋渔船都在北海市,资金直接分配给北海市。分配完成后我区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梧州市分别分配资金6473.16万元、7237.2万元、1174.64万元、165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中央下达广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5050万元,全部由我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分配实施,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实施过程中未发现资金被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情况。

  3.资金执行情况。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5050万元完成支出9072.31万元,预算执行率60.28%。其中,国家级渔港经济区6000万元全部完成支出,预算执行率100%;近海渔船更新改造45万元全部完成支出,预算执行率100%;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881万元完成支出53.64万元,资金执行率1.38%;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89万元因项目未验收暂未支出;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2240万元完成支出815.2万元,预算执行率36.39%;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1165万元完成支出528.47万元,预算执行率45.36%;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1630万元全部完成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区2021年度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收到中央下达资金后,我区按要求及时制定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的方案,及时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备案。我区各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做到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支出和预算批复用途相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建立资金台账,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专项资金拨付程序规范,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的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总体目标为: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渔业发展。我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1个、近海渔船更新改造1艘、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937套、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3套、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165个、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39套、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19艘。通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我区渔船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性能提高;合理引导海洋渔业由近海向远海养殖发展;深水设施化养殖进程加快;远洋渔业履约发展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综上,我区专项资金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是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重力式深水网箱、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三个数量指标未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共设置12绩效指标,具体包括7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7项)

  (1)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1个。我区2021年安排防城港市6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资金全部完成支出。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近海渔船更新改造1艘。我区2021年安排北海市银海区完成1艘近海渔船更新改造,45万元专项资金全部完成支出。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138套。中央下达我区此项绩效指标的指标值为3138套,我区在分解绩效目标时结合我区实际将指标值设置为7883套。2021年,我区共完成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937套,此项绩效指标未完成。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是“十四五”新设立的项目,除插卡式AIS外,生产用海洋宽带设备和防污染设备尚未出台明确的技术标准,因相关产品市场考察、试点试用及招标前期工作等因素影响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3套。我区2021年安排北海市完成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33套,该项资金因项目未验收暂未支出,实际任务已完成。绩效指标完成。

  (5)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280个。我区2021年由北海市实际完成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165个。防城港市、钦州市未完成任务指标,未完成原因为:根据农业农村部补助标准,“十四五”期间深水网箱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低于“十三五”时期50%的补助标准。我区防城港市、钦州市已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但由于补助标准降低,2021年金鲳鱼受疫情影响滞销,暂时没有企业申报投资新建深水网箱项目。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6)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60套。我区2021年实际完成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39套,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的原因是:由于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较晚,导致项目实施工作延迟开展,部分已经批复实施的水产加工项目受企业自身及外部多种因素影响,进度缓慢。钦州市、防城港市因项目尚未验收导致指标未完成。

  (7)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19艘。2021年,我区北海市实际完成19艘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奖补,163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支出,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项)

  质量指标包括1个绩效指标,即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指标值为“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以下”。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编制出版的《2021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我区2020年度渔业经济总产值10829578.75万元,其中渔业产值5338720.03万元,渔业一产产值占比为49.3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项)

  绩效效益指标包括1个绩效指标,即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渔船装备水平,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促进远海养殖发展,加快深水设施化养殖,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对我区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项)

  (1)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范围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递交拨付资金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准予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支出符合财务要求,暂未发现存在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海洋渔业资源好转。2021年,我区北海市共有19艘远洋渔船履行国际公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北海市认真开展负责任捕捞,养护国际海洋渔业资源,获得履约奖补资金,推动海洋渔业资源好转,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项)

  满意度指标包括1个绩效指标,即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满意度80%以上。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渔船装备水平,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促进远海养殖发展,加快深水设施化养殖,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循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我区各级主管部门未收到渔民群众有关投诉和举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满意度为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

  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全区渔业发展和渔业转型升级,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但是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重力式深水网箱、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其中设施数)三个数量指标未完成。

  1.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指标未完成原因:中央下达我区此项绩效指标的指标值为3138套,我区在分解绩效目标时结合我区实际将指标值设置为7883套。2021年,由于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是“十四五”新设立的项目,除插卡式AIS外,生产用海洋宽带设备和防污染设备尚未出台明确的技术标准,我区各有关市、县项目实施单位因相关产品市场考察、试点试用及招标前期工作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全区合计完成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937套。

  2.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指标未完成原因:中央下达我区此项绩效指标的指标值为280个,我区2021年由北海市实际完成重力式深水网箱标准箱165个。根据农业农村部补助标准,“十四五”期间深水网箱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低于“十三五”时期50%的补助标准。我区防城港市、钦州市已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但由于补助标准降低,2021年金鲳鱼受疫情影响滞销,暂时没有企业申报投资新建深水网箱项目,导致此项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3.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指标未完成原因:中央下达我区此项绩效指标的指标值为60套。我区2021年实际完成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39套。主要是由于部分项目单位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较晚,导致项目实施工作延迟开展,部分已经批复实施的水产加工项目受企业自身及外部多种因素影响,进度缓慢。其中,钦州市、防城港市因项目尚未验收导致指标未完成。

  (二)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重力式深水网箱指标未完成问题,下一步我区将指导防城港市、钦州市尽快确定项目业主,并报实施方案申请省级批复,确保完成数量指标和绩效指标效果落实。二是针对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指标未完成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近海船上设备的招标和渔民申报工作,确保完成项目绩效指标任务。三是督促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的项目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市级验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广西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项目实施有效促进全区渔业发展和渔业转型升级,保障渔业安全生产。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发现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存在进度慢等问题,我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问题整改和吸取经验教训,加快研究问题解决措施,提升今后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项目进度和资金执行较好的市、县(市、区)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发现问题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市、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今后减少或暂停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进行处理。广西区农业农村厅将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有关问题。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zdlyxxgk/czxx/qtczxx/t14833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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