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3月30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农〔2021〕23号)文件下达广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650万元,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相关工作;2021年7月15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农〔2021〕72号)文件下达广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00万元,用于红火蚁防控相关工作;2021年9月3日,中央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财农〔2021〕85号)文件下达广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000万元,用于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相关工作。
中央下达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合计8650万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随同资金预算文件同步下发,并要求我区于时限要求内填报绩效目标表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备案。3650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总体绩效目标为:支持农区蝗虫防控,蝗虫不起飞危害,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具体绩效目标共设定9个三级指标,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00万元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生产,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具体绩效目标共设定10个三级指标,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000万元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使用救灾资金,落实洪涝灾后恢复技术措施,促进农作物恢复生长发育,减少灾害损失,恢复农业生产;具体绩效目标共设定12个三级指标,包括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3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5月9日,我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财农〔202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函》(桂财农函〔2021〕60号)文件将3650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按因素法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市、区)及自治区植保站等各有关资金执行单位,其中,下达自治区植保站650万元预算资金为本级使用,下达全区相关市、县(市、区)3000万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资金分解文件同步分解下达,资金年度目标为:支持农区蝗虫、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绩效目标分解为9个三级指标,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详情如下表所示。
专项名称 |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实施期金额: | 3650万元 | ||||
其中:中央补助 | 3650万元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支持农区蝗虫、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面积 | 不少于1000万亩次 | |||
质量指标 | 防控效果 | 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 ||||
时效指标 | 救灾资金下拨至县级时限 | 小于1个月 | ||||
重大病虫防控时效 | 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 | |||||
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 | 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重大病虫疫情灾情 发现能力 | 建立病虫灾情监测网点,监控设备及时修复,及时调查发现灾情 | ||||
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能力 | 发展病虫统防统治 | |||||
建设完善示范区(个) | 全区合计建设完善示范区80个 | |||||
满意度 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导农民或防治服务 组织情况 | 基本满意 |
2021年8月18日,我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60号)文件将2000万元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按因素法分解下达至全区相关市、县(市、区)等各有关资金执行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资金分解文件同步分解下达,资金年度目标为: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受灾严重地区生产恢复,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绩效目标分解为10个三级指标,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详情如下表所示。
专项名称 |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2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2000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受灾严重地区生产恢复,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 | ≥22万亩 | |||
质量指标 | 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 100% | ||||
时效指标 | 及时拨付救灾资金 | 100% | ||||
成本指标 |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疫情应急处置率 | ≥9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 | 有效遏制 | |||||
生态效益指标 | 灾区生产能力恢复 | 基本恢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防控能力 | 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
2021年9月24日,我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函》(桂财农函〔2021〕115号)文件将3000万元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按因素法分解下达至全区相关市、县(市、区)及柳州种畜场等各有关资金执行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资金分解文件同步分解下达,资金年度目标为:通过使用救灾资金,落实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后恢复技术措施,促进农作物恢复生长发育,减少灾害损失,恢复农业生产。绩效目标分解为12个三级指标,包括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3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详情如下表所示。
专项名称 |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3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3000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落实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后恢复技术措施,促进农作物恢复生长发育,减少灾害损失,恢复农业生产。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 | ≥20万亩 | |||
支持改种补种面积 | ≥1万亩 | |||||
质量指标 | 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时间 | 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 | ||||
成本指标 |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受灾地区适时完成改补种 | 完成 | |||||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恢复 | 恢复 | |||||
生态效益指标 | 灾区生产能力恢复 | 基本恢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稳定农牧渔民生产积极性 | 提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中央下达广西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预算资金合计8650万元,全部由我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分配管理实施。其中,我区农业农村厅本级使用670万元(区植保站650万元、柳州种畜场20万元),全区市本级分配合计2435万元,全区县(市)分配合计5545万元。以上资金均落实到相关资金执行单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650万元共计完成执行5414.32万元,资金执行率62.59%。其中,第一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3650万元完成执行3383.85万元,资金执行率92.71%;第二批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2000万元完成执行661.17万元,资金执行率33.06%;第三批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3000万元完成执行1369.3万元,资金执行率45.64%。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均没有被县级统筹整合使用。
3.资金管理情况。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解下达至各相关资金执行到位后,分别制定印发桂农厅办发〔2021〕79号、桂农厅办发〔2021〕125号、桂农厅办发〔2021〕115号等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我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等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补助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实施,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监督,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有关要求按月进行项目进度调度;严格把控救灾资金的使用程序、支出范围,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做好台账,会计核算规范,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项目实施管理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区合计完成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面积1348.1万亩次,项目补助区域平均防控效果达88%,实施统防统治面积197万亩次,建设完善示范区80个;完成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为16.148万亩;完成灾后田管保苗面积31.93万亩,完成改种补种面积4.48万亩,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控制在5.13%,完成改种补种面积8.45万亩。通过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有效遏制病虫暴发流行成灾,各级农业植保部门加强重大病虫监测调查,科学指导防治,未超过有效防控时期,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农区蝗虫监测防控物资及时发放到位,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控,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出现因病虫害造成的大面积成灾现象,有力保障了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项目区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危害程度有所降低,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台风、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干旱等受灾地区农业生产得到有效恢复。据统计,2021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4234.35万亩、总产量1386.5万吨,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其中早稻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全区蔬菜播种面积约2394.5万亩、产量4047.8万吨,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生猪出栏超过正常年份同期水平,牛羊肉产量稳定增长,渔业总体稳定,灾区农业生产秩序得到恢复。综上,广西2021年度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下达广西2021年三个批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绩效指标以及我区分解设定的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专项资金绩效指标合计26个,具体包括4个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4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5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4项)
(1)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不少于1000万亩次。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材料统计,我区各级植保部门2021年共完成指导全区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面积为1348.1万亩次。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22万亩。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材料统计,我区2021年合计完成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为16.148万亩,此项绩效指标完成73.4%。
(3)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20万亩。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材料统计,我区2021年合计完成灾后田管保苗面积为31.93万亩。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支持改种补种面积≥1万亩。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材料统计,我区2021年合计完成改种补种面积4.48万亩。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项)
(1)防控效果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防控效果。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材料统计,我区救灾资金补助区域平均防控效果为88%。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100%。我区2021年三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合计8650万元,全部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未发现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存在被统筹的情况。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4项)
(1)救灾资金下拨至县级时限小于1个月。此项指标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绩效指标。2021年4月13日,我区财政厅收到财政部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3650万元;2021年5月9日我区以“桂财农〔2021〕20号”、“桂财农函〔2021〕60号”文件将救灾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市、区)及自治区植保站等各有关资金执行单位。资金分解按时下拨至市县,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重大病虫防控时效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2021年,我区各级农业植保部门加强重大病虫监测调查,科学指导防治,未超过有效防控时期,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及时拨付救灾资金100%。此项指标为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绩效指标。2021年8月2日,我区财政厅收到财政部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2000万元;2021年8月18日,我区以“桂财农〔2021〕60号”文件将救灾资金分解下达至全区相关市、县(市、区)等各有关资金执行单位。资金分解按时下拨至市县,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资金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此项指标为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绩效指标。2021年9月10日,我区财政厅收到财政部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3000万元;2021年9月24日,我区以“桂财农〔2021〕71号”、“桂财农函〔2021〕115号”文件将救灾资金分解下达至全区相关市、县(市、区)及柳州种畜场等各有关资金执行单位。资金分解按时下拨至市县,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2项)
(1)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此项指标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救灾资金绩效指标。我区各相关市县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符合采购程序,未超市场价格;区植保站项目采购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符合政府采购程序,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售后服务、信誉业绩、政策功能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占30分,以投标人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据此,采购成交价格未超过市场价格。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100%。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制定资金实施方案,资金计划及时分解下达,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使用,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未出现超预算的情况。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项)
(1)疫情应急处置率≥90%。此项指标为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绩效指标。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实施,预计项目完成实施后,100%完成相关疫情应急处置。此项绩效指标可完成。
(2)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10%。此项指标为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绩效指标。据统计,2021年我区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为5.13%,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6.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4项)
(1)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全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物资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开展,资金使用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有效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此项指标为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绩效指标。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实施,预计项目完成实施后,可有效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此项绩效指标可完成。
(3)完成受灾地区适时完成改补种。此项指标为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绩效指标。据统计,我区2021年受灾地区应完成改补种面积8.45万亩,已完成改种补种面积8.45万亩,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灾区农业生产秩序恢复。我区2021年通过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全区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出现因病虫害造成的大面积成灾现象;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危害程度有所降低,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据统计,2021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4234.35万亩、总产量1386.5万吨,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其中早稻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全区蔬菜播种面积约2394.5万亩、产量4047.8万吨,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生猪出栏超过正常年份同期水平,牛羊肉产量稳定增长,渔业总体稳定,灾区农业生产秩序得到恢复。综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7.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项)
生态效益指标共1个绩效指标,即灾区农业生产能力基本恢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区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4234.3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4209万亩任务,同比增加25.35万亩,增幅0.60%;总产量1386.5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370万吨任务,同比增加16.5万吨,增幅1.20%;单产327.45公斤/亩,同比增加1.98公斤/亩,增幅0.61%,单产创历史新高,继续保持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其中,早稻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据自治区统计局初步数据,2021年全区蔬菜播种面积约2394.5万亩,同比增长3.9%;蔬菜产量4047.8万吨,同比增长5.7%;完成产量增长5%的年度目标,蔬菜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21年生猪出栏超过正常年份同期水平,牛羊肉产量稳定增长,渔业总体稳定。综上,我区2021年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能力稳中有进,农业生产能力基本恢复,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8.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5项)
(1)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和防控能力,指标值为“建立病虫灾情监测网点,监控设备及时修复,及时调查发现灾情”。自治区植保站通过采购性诱诱芯增补性诱设备,项目单位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监控网点的设备购置、设备维护及运行,全区病虫灾情监测网点监测设备得到及时修复,及时调查和发现灾情,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能力,指标值为“发展病虫统防统治”。2021年,广西各项目区合计实施统防统治面积197万亩次,有效带动统防统治工作开展,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全区合计建设完善示范区80个。2021年,我区合计建设完善示范区109个。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防控能力提升。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实施,预计项目完成实施后,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防控能力提升,此项绩效指标可完成。
(5)稳定农牧渔民生产积极性提高。据统计,2021年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指标,继续保持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其中,早稻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蔬菜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完成产量增长5%的年度目标。生猪出栏超过正常年份同期水平,牛羊肉产量稳定增长,渔业总体稳定。综上,通过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我区农牧渔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能力基本恢复。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9.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项)
(1)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为“指导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情况基本满意”。2021年,我区各级植保部门指导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1348.1万亩次,有效遏制重大病虫疫情,未出现因病虫害造成的大面积成灾现象,补助区域平均防控效果为87.9%。项目区指导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基本满意以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服务对象满意度≥85%。通过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有效遏制病虫暴发流行成灾,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控,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出现因病虫害造成的大面积成灾现象,红火蚁项目预计完成实施后,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85%。台风、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干旱等受灾地区农业生产得到有效恢复,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灾区农业生产秩序得到恢复。根据对灾区群众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受灾群众满意度超过85%。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
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但是总体预算执行偏低(总体预算执行率62.59%,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执行率33.06%、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执行率45.64%),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绩效指标未完成,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救灾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中央于7月份、9月份分别下达红火蚁防控救灾资金和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救灾资金,我区于8月份、9月份完成资金分解下拨。各项目单位资金到位时,灾情已过数月,同时补助物资政府采购等环节需要一定时间,由于物资发放时灾区改种、补苗和设施修复的工作基本已经完成,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资金使用方向,发放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已经不符合大部分受灾农户、合作社等的生产需要,导致部分救灾资金项目执行进度较慢。二是部分农户、合作社等在受灾时未及时将受灾情况的佐证材料留存或上报,导致分配救灾物资时存在遗漏的情况,一定程度影响资金执行。三是受机构改革影响,各级植保部门存在被整合或弱化的情况,植保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老龄化,同时植保工作量较大,植保业务工作时间得不到保障,导致基层植保工作开展困难,存在项目方案制定与采购审批等进度滞后、物资发放不及时等情况,影响项目推进。四是救灾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足,部分项目单位反映,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的防控物资到位并通过验收后,当地财政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灾补助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2.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绩效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且受政府采购流程、招投标政策、新冠疫情对药剂生产商的冲击等因素影响,招标采购耗时长,错过最佳防控时期。二是红火蚁防控药剂应在晴天(气温21~34℃)、无风或微风天气下施药,在雨天或洒水后及下雨前12小时内不能投药,资金下达后处秋冬季节,阴雨寒冷天气较多,适宜开展红火蚁防治工作时期较短。综上,我区2021年完成红火蚁监测防控面积16.148万亩,未能目标任务22万亩。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项目实施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广西粮食作物集约化生产程度低、稻米生产企业和种植大户少,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较困难。二是我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我区农业多以露地种植为主,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部分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利排灌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程度,提高了生产成本,影响农民种植积极性。三是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下达较慢,错过农时季节,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的最佳时期,对救灾资金使用造成一定影响。四是我区各级植保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工作量大,植保业务工作时间和经费得不到保障,基层植保工作开展困难。
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中央尽早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继续加大对农业防灾减灾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二是我区各级主管部门将加强资金调度,掌握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加强项目实施检查与通报,做好项目实施及绩效监控管理工作。三是我区各级主管部门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优化资金管理制度,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建议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基层植保技术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完善职称评聘机制,稳定植保机构和植保队伍。五是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应急防治、统防统治、联防联控,探索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有机结合的防治模式。
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后农业生产秩序和能力得到恢复,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部分救灾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等问题,我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相关督导和项目建设推动工作,评价结果将反馈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督促各地针对评价发现的项目实施薄弱环节工作予以提升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对好的做法经验进行相互学习。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市、县(市、区),自治区将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发现问题或绩效不理想的市、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今后减少或暂停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进行处理。广西区农业农村厅将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有关问题。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度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zdlyxxgk/czxx/qtczxx/t1483306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