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6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县推荐、省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厅党组会议审议,我厅推荐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等8个集体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推荐陈敏深等17名同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具体推荐名单如下:
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集体经济科
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二、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陈敏深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王国志
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李海鑫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治理与改革科黄育行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陈毅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交流合作科)叶柱耀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科梁泽锋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欧达强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区合莲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梁伟星
湛江市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郑聪
高州市农业农村局王再华
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科吴松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李日军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黄梓斌
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股杨庭辉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于伟杰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联系电话:020-37288527。
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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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57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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