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潜江市竹根滩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镇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立足该镇实际,坚持“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土地流转是产业兴旺的前提基础”,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一、竹根滩镇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竹根滩镇位于潜江市东北部,毗邻汉江,全镇辖31个村(居)和1个农业队,农户13136户,农业人口51750人,劳力27093个,耕地面积82534.76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6亩。截至目前,全镇共流转土地44200亩,涉及26个村,9352户,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土地流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能手等。产业模式包括:大豆—蔬菜轮作、大豆—土豆轮作、大豆—半夏轮作、大豆—蔬菜—小麦轮作等。
二、竹根滩镇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竹根滩镇党委政府聚焦本镇“人均耕地少、种植效益低”的现状,在充分调研征求群众流转意愿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农户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顾虑,认为农户当前最担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土地流转后流转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耕地地力得不到有效保护。根据这一研判结果,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放在首位,将土地流转风险归为七类:一是粮食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风险。主要表现是流入方流转土地的种植品种不能落实国家对耕地必须“农化”“粮化”的要求。二是市场波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因农产品价格降低或农产品销路不畅影响流入方经营收益,无力按期支付农户土地租金。三是耕地地力下降的风险。主要表现在部分农作物种植及设施种植导致耕地地力下降。四是农业经营主体实力不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流入方的经济实力、产销体系不能持续经营流转的土地,不能保障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五是土地承包经营矛盾激化风险。主要表现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农村承包土地矛盾纠纷在农村土地流转时被激化。六是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农户在金融部门捆绑授信,社(场)户联保,提高贷款额度,存在群众利益受损的风险隐患。七是经营主体无序退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经营主体进行永久性农业设施建设,主体退出时因设施残值的问题发生纠纷。
为了防控上述七类风险,切实保障农民收益,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地方农业产业结构,竹根滩镇党委政府组建工作专班讨论研究制定了全镇农村土地流转的“三个前提”“三项资金”“四个必须”“十项流程”的统一操作模式。
(一)“三个前提”。流入主体有明确流转意愿后,必须遵守的三个前置条件。一是流转土地必须全域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二是流转土地不允许种植致使地力衰退的作物、不允许未经审批进行永久性农业设施建设及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土地流转年限不得超过3年。
(二)“三项资金”。签订合同前后流入方必须缴纳的三笔款项。竹根滩镇结合流出土地性质,参考其他地方土地流转相关费用,规范了资金收取标准。一是土地流转保证金,标准为100元/亩;二是土地流转款,以与农户集体协商单价和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三是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村集体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按实际协商单价(0.05元—0.2元/平方米不等)收取。三项资金统一缴至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
(三)“四个必须”。为保障土地流出方的权益必须遵守的一个约定、必须履行的两个程序及必须明确一个主体责任。一是土地流转方必须提前3个月缴纳下一经营年度所有款项;二是土地流转必须由村组走访农户征求意见并得到农户认可后,签订流转委托书;三是土地流转面积必须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开展测绘。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及二轮延包面积由测绘公司标注到户,流转面积按实测面积计算;四是经营主体在金融部门贷款的过程中必须以自身作为责任主体,严禁与农户捆绑联保进行贷款。
(四)“十项流程”。为了规避土地流转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镇确定了统一规范的流转程序。
1.意向审核。由镇农办组织经管站、国土所等镇直部门及村(居)对意向流入方的经济实力、产业模式、销售渠道、流转风险等进行综合研判、审核后,择优确定土地流入方。
2.意向洽谈。意向流入方与村(居)就流转土地位置、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价格、流转保证金、流转复垦费(根据种植模式确定)、流转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种植模式等细节进行详细磋商并达成共识。
3.调查民意。村(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必须涵盖土地流转区域的代表)和走访群众的方式公开征集群众意见。
4.申报备案。村(居)根据民意调查的初步意见与意向流入方签订书面的“农村土地流转意向表”报镇农办、镇经管站备案。
5.意向保证金。意向流入方按意向流入面积缴纳土地流转保证金,一方面体现流转诚意,另一方面对土地用途,年限及到期后不耽误群众农时等以资金形式做出保证。
6.逐户走访。村(居)组干部逐户走访群众,在群众同意流转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上注明“流转人姓名、流转面积、流转方式、流转价格、流转地块名称”等信息。村(居)委会对每户委托书进行书面受理并做好统计、备案。
7.面积测量。由镇农办、镇经管站组织土地流入方、群众代表、村支“两委”成员、第三方测绘机构勘测出准确的流转面积,并明确村级公共资源面积和到户流转面积。
8.民主决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包含流转项目名称、流转方式、流转面积、流转年限、流转价格及流转款总额、流转保证金标准及总额、流转管理服务费标准及总额、各种款项支付方式、流转土地种植模式、流转土地惠农补贴资金享受主体等共10个方面的内容。
9.收取款项。土地流入方按照先前磋商的约定足额缴存土地流转款、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土地流转复垦费),并根据土地流转的实际面积结算土地流转保证金。
10.签订合同。村(居)委会(持《农户土地流转委托书》)和土地流入方(持所有缴款凭证)在镇经管站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三、加强服务,以服务工业理念服务农业经营主体
1.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和用工问题组建劳务队。为了帮助解决土地流入方经营过程中的用工难题,竹根滩镇政府组织对全镇有劳动能力的常住人口进行了全面摸底,按照“政府服务、村民自愿、规范管理”的原则,组织31个村(居)建立劳务队,包含农机、采摘、搬运等多个工种,共登记在册2608人。特别是为了帮助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巩固脱贫成果,镇政府逐村组织土地流入方和脱贫户召开“优先用工洽谈会”,为383名脱贫户优先提供务工机会。例如:群联村5组的贫困户王某为照顾无劳动能力的儿子,不能外出务工。土地流转后,在本村南章莆半夏种植基地从事田间管理和半夏采摘,年收入可达3万元。劳务队的组建,既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用工难的问题,又盘活了农村闲置劳动力,增加了农民的务工收入。此外,竹根滩镇结合卫生系统开展“送体检下乡”活动,对所有劳务队人员进行免费健康检查和防暑培训,并计划为劳务队人员购买30元合作医疗附加险,有效规避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工风险。
2.围绕基地建设强化设施投入。为更好地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镇政府积极整合乡村振兴、移民后扶等项目资金,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一是筹资60余万元完成了汉江民垸堤水毁加固、王拐外滩闸修复、王拐泵站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了防汛抗旱能力。二是整合200余万元对全镇农田三沟、田间沟渠进行了疏挖,打通了全镇农业生产的“毛细血管”。三是争取300余万元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完善流转土地基地的道路、涵桥、沟渠等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
3.围绕营商环境做好保障服务。竹根滩镇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跟进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各类矛盾问题,督促各村(居)“两委”干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一是整治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镇纪委对涉及土地流转的村(居)“两委”干部集中进行了2次廉政谈话,并对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意识不强、“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进行常态化监督。二是成立治安巡逻队。整合“一村一辅警”、民兵队伍、群众志愿者等力量,组成了14支治安巡逻队,对农业种植基地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切实保障农业经营主体资产安全。特别是在农作物收获季节,组织治安巡逻队对待收地块进行24小时巡查值守。三是公正调处纠纷。各村“两委”干部通过提前摸排、提前介入、提前干预,及时排查梳理化解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隐患47起,切实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镇分管农业、政法的党委副书记牵头,镇农办、镇派出所、镇经管站、镇司法所等镇直部门参与组建纠纷调处专班,有效化解经营者与农户的矛盾纠纷3起。四是常态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月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专题会议,集中会商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16个。同时,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由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13个农业经营主体,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8个。
四、稳步推进土地流转的成效及意义
1.实现“三方共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群众增收、集体增资、经营主体增利的“三增”局面。一是农户获得“三项收益”。流出地农民能获得1元/平方米的土地流转费;流转企业用工优先选择本地流出地农民,根据劳动能力和务工时间可获得6000—26000元/年的收入;有条件的农户还可以通过资金入股、参与分红。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壮大。通过收取服务费和公共面积(沟渠路等)租金,全镇规模流转土地的26个村共增加村集体收入236.38万元,村平增收达9.09万元。如基层治理难点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杨林洲村,完成了由“空壳村”到年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村的华丽蜕变。同时,有条件的村还可通过向农业经营主体出租办公楼、闲置校舍等设施,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为村集体创收。如康岭村康顺公司冷库因经营不善闲置4年,土地流转后,康岭村将该资产出租给土地流入方,每年租金收入8万元;群联村正在新建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已与南章莆公司提前签订了租赁合同,交付使用后可获年租金收入5万元。此外,对于流出耕地后相关配套的永久基础设施建设均由镇村两级出资,村级按投入成本的20%收取年租金,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降低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例如王拐村根据经营主体抗旱的需求,在“乐事马铃薯”基地打造9寸机井3口,耗资6万元,按年收取租金1.2万元。三是流入主体增效。整村大面积流转,便于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农业订单谈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现农业经营主体收益最大化。如:乐事薯片种植基地流转江滩6342.25亩连片土地种植土豆,大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比零散流转土地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2.产业基础不断夯实。一是高效种植模式得到推广。立足特色优势产业,创新推广“大豆+蔬菜”、“大豆+土豆”、“大豆+半夏”、“大豆+蔬菜+小麦”套作、轮作模式,亩平纯收入可达4000元以上。二是规模效益初显。通过整村土地流转、外滩田整块流转,带动潜江大豆、潜江蔬菜、潜江半夏等特色农业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生产,切实提升了农产品品质,让产品有了更多的市场议价主导权。同时,通过“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实现“散种统销”,有效降低了农户的种植风险、提高了种植收益。三是机械化水平提高。连片耕作倒逼农机服务合作社引进新型机械,点豆机、深耕机等都采取全球定位的电脑操控,高端机械得到较大范围应用,推动效率和效益双提升。
3.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一是村级党组织威信显著提高。随着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有更好的条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镇党委明确要求,凡村级集体土地流转收益优先用于各村(居)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民生事业。村“两委”扎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有力地推动基层党组织威信的不断提升。二是村级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通过组建劳务队,增加了群众的获得感;通过成立治安巡逻队,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通过土地整村流转,群众看到了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的改变,更坚定了各村群众“跟着支部走”的信念。三是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意愿更强。党群同心、干群合力,使得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动力更足、合力更强,为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nczcygg/202211/t20221111_43991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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