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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调研指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试点市、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函〔2022〕58号)文件要求,为摸清各试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落细落实,并为各试点年底考核评价提供参考,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内容

  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执行落实情况。

  2.各地对照《2022年湖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考核评分细则内容(附件)各项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3.试点县工作推进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调研指导时间

  11月20日-12月10日,各组根据安排自行确定时间。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厅种植业管理处毕春群一级调研员带队,赴云梦县、郧阳区。联系人:谢原利,联系电话:13871318422。

  第二组:省植保总站郭子平站长带队,赴宜昌市、枝江市、秭归县、五峰县。联系人:徐荣钦,联系电话:13554384040。

  第三组:省植保总站童军调研员带队,赴仙桃市、潜江市、沙洋县。联系人:路冰斌,联系电话:15072489715。

  第四组:省植保总站周华众副站长带队,赴英山县、麻城市、广水市。联系人:张欧,联系电话:18702744178。

  第五组:省植保总站王江兵副站长带队,赴新洲区、监利市、赤壁市。联系人:刘全科,联系电话:18062031297。

  四、相关要求

  1.各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轻车简行。

  2.严格遵守各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调研过程中做好自身防控。

  3.各地要对照评分细则自评并认真准备2022年工作总结、自评打分表和汇编材料(文件、照片等)。

  4.各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摸清情况,针对性督促指导有关法律法规、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措施落实。

  5.工作结束后,联系人及时提交调研报告至省植保总站药械科。

  

  

  附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类别

  考核评价内容及分数

  评分

  组织部署

  (20分)

  组织保障

  (10分)

  领导重视、工作部署情况3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2分;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3分;引导扶持资金安排情况2分。


  督导监管

  (10分)

  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3分;市级对县(市、区)考评工作3分;监测数据、信息调度及工作总结完成情况4分。


  工作开展

  (80分)

  回收体系建设(10分)

  回收点布局、运转情况6分;

  集中转运站建设情况4分。


  回收情况

  (40分)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进展及目标完成情况40分。


  台账建立

  (5分)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转运和处理台账建立5分


  贮存

  (10分)

  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归集、暂存合理合规10分


  运输

  (5分)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转运5分


  处置和利用

  (10分)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10分。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zbzh/202211/t20221110_43976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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