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丝路先锋”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外字〔2022〕1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总体部署,培育一批优秀外向型农业高端人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农广校字〔2022〕16号)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农业丝路先锋”外向型农业人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相关负责人、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负责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及纳入管理体系的基地负责人、省农产品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其他农业外向型人才等。

  二、培训形式、内容及时间

  (一)线上网络授课阶段。邀请农业领域专家学者等线上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农业行业外经外贸等方面内容,提高参训学员政策理论水平。(时间:12月16日,共计8学时)

  (二)线上选题自学阶段。学员线上平台编班,由培训基地提供相关培训教学视频资料,学员自学选择培训内容,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培训学时。(时间:12月17日-22日,共计30学时)

  (三)线下现场教学阶段。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学员到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核心区等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配送中心等地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并根据日常学习记录,颁发相关培训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共计24学时)

  三、培训名额分配

  请各市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农广校字〔2022〕16号)分配培训名额。

  四、培训经费及往返交通费用

  参训学员按照2250元/元标准,由学员所在县(市、区)根据培训学员数量,以县为单位直接拨付培训基地(收款单位: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开户银行:潍坊农村商业银行月河路支行账号:2390030214205000011922)。线下现场教学阶段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支付。培训经费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中支出。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抓紧做好学员遴选工作。选派学员的重点放在具有相关产业基础,急需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且有较强培训欲望的学员。请于12月14日前将参训报名表(附件2)发给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人才学院)刘申全(邮箱:wfhsnpxxx@163.com;电话:0536-7305166)。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秦明0531-51789230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联系人:李鲁涛0531-67866338

  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联系人:刘申全0536-7305166

  附件:1.“农业丝路先锋”培训班次计划表

        2.“农业丝路先锋”培训人员报名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农业丝路先锋”培训班次计划表 培训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12/t20221216_419383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