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近日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乡村产业振兴,全面有序开展2021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从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执行及产出与效益情况四个方面真实客观对2021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发展金)、农业产品安全监测及综合执法运行经费、扶贫专项资金、永安市与尤溪县对口帮扶资金及“福田贷”贴息专项本级预算的六个项目实施评价。
此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将推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专项支出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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