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示范集中推荐发布工作的通知》(闽乡振综〔2022〕45号)文件要求,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推荐,拟将1020个美丽乡村庭院之星、118个美丽乡村微景观、118个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18个美丽田园建设点和54个美丽休闲乡村旅游点列为乡村“五个美丽”典型示范建设点。
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乡村振兴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62019(省乡村振兴局)。
附件:
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建议名单
2.美丽乡村微景观建议名单
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建议名单
4.美丽田园建议名单
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议名单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建议名单 .xls附件2:美丽乡村微景观建议名单.xls附件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建议名单.xls附件4:美丽田园建议名单.xls附件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议名单.xls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qt/202212/t20221207_60750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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