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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创新司法联动机制 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针对目前农村人地矛盾突出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的高发态势,城厢区始终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合区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健全“村镇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调裁并举,构建多元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机制。

  截至目前,城厢区仲裁庭及镇(街道)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处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件,调解纠纷3起,其中,乡村调解2起,仲裁委受理纠纷1起,结案率达100%。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加强与司法部门业务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借鉴,联合区法院、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政策和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增强调解业务能力,真正做到农民的诉求有组织受理、有人调解、有地方申诉,合理诉求得到公正回应,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健全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降低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加强诉源治理,推进多元纠纷工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合区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健全“村镇调解、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构建农村土地承包调裁并举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多元调解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司法调解“四结合”,合力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调解不成案件及时依法裁决,力求“办好一案、教育一片”。

  加强沟通衔接,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做好与司法机关“诉仲对接”,提高仲裁案件执行效率,畅通诉讼与仲裁衔接渠道,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完善双方常态化沟通协调、判后释疑、会商处理、学术交流等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仲裁与司法环境,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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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pt/202211/t20221124_60620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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