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 346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第十四批
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
根据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霍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凤台县蔬菜产销办公室(凤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六安市裕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南陵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太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五河县种子管理站(五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颍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7家单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7日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法定 代表人 | 检测范围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霍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 陶声萍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北段东侧 | 237400 | 0564-6080933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24号 | 首次评审 |
2 | 凤台县蔬菜产销办公室(凤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 胡学友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凤台县凤凰镇陈圩村 | 232200 | 15395425156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25号 | 首次评审 |
3 | 六安市裕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刘正许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 237001 | 0564-3301687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26号 | 首次评审 |
4 | 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南陵县农产品检测中心) | 束孝海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南陵县春谷南路 | 242400 | 18855382275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27号 | 首次评审 |
5 |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太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 李永军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 | 231400 | 18154041791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28号 | 首次评审 |
6 | 五河县种子管理站(五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伯智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五河县城关兴县路2号 | 233300 | 0552-5815957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29号 | 首次评审 |
7 | 颍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吴岩松 | 农产品农药残留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管仲大道北侧 | 236200 | 19965887373 | 〔2022〕农质检核(皖)字第0030号 | 首次评审 |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584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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