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选聘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的通知》,计划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50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服务。
近年来,铁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但因注册登记门槛较低,出现了部分经营主体内部运行不规范甚至沦为“空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高服务和指导水平,铁岭市先行先试,为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聘任辅导员。
此次选聘面向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权威机构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开展。选聘结束后,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将对辅导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入选人员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辅导员职责,辅导员上岗后可以为其提供政策咨询、规范运营、财务审计、绿色发展、农业技术、金融保险、气象信息等方面服务。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各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加大培育力度,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有效带动农业提质、农民增收,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辽宁日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nyyw/202212/t20221220_4720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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