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巴彦淖尔市充分利用中央农业专项资金,重点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市级以上示范社的发展壮大给予项目支持。支持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二是开展农畜产品初、深加工厂房建设,购置农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运销设备;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烘干等设施, 减少农畜产品产后损失,改善产品品质,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建设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站点,为农牧民提供物资采购、品牌注册、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综合性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四是鼓励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
通过对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开展农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烘干、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进一步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现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农牧综合保障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yne/202212/t20221229_2195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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