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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推进乡村牧区振兴,我盟在全区率先开展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由锡林郭勒盟农牧局会同锡林郭勒盟人社局组织开展。12月6日,盟农牧局、盟人社局在广泛征求有关旗县以及牧民群众、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2022年年底前将在阿巴嘎旗开展职业牧民初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2023年开展中、高级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职业牧民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开展职业牧民职称评审,将为加快构建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化农牧业科技服务力量、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夯实“三农三牧”发展的人才基础提供重要保障。我盟将职业牧民职称评审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同步推进,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形成“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审、政策扶持”“四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围绕我盟畜牧业发展对从业者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充分发挥职业牧民职称评审的正向激励作用,促进牧区实用人才与本地区畜牧业经济建设深度融合发展。

  职业牧民职称评审人员范围是以牧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的职业牧民。职业牧民职称初级设初级职业牧民,中级设中级职业牧民,高级设高级职业牧民三个层级,划分为养殖类、加工类和服务类三个专业。专业分类根据职业牧民职称评审条件达标情况和目前主要经营内容确定,一位牧民符合多个分类条件的可一证多专业和一人多证(不同专业不同层级)。开展职业牧民职称评审,原则上以盟、旗县市(区)为主分级进行评价。按照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取得职业牧民职称评审的试点经验,2024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业牧民职称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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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lgl/202212/t20221209_2185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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