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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组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沿街生活保障门店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稳定疫情防控形势,保障市民在安全有序环境下就近消费,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管控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一超五店”经营主体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呼防指市场字[2022]35号)文件的要求,自11月21日起,市农牧局从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8名综合执法人员,分成四个督查小组,将石东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按街道划片,分区巡查,不留死角,责任落实到人,对锡林南路、石羊桥南路,鄂尔多斯大街、五塔寺东街沿街已经开放的64家商铺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超市24家、药店9家、蔬菜店5家、水果店1家、肉铺1家、熟食店13家、糕点焙子店5家、粮油店3家、土产五金店3家。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了工作人员闭环管理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流程实施情况以及门店进货销售等情况。检查发现,个别门店位于高风险小区大门外侧,门口堆放医疗垃圾、物资配送点物资配送人员未穿防护服、未戴N95口罩和橡胶手套、销售人员7天只做了1次核酸、超市营业员非闭环管理,居住在小区,且未执行核酸“双检测”制度、超市设置缓冲隔离区不严,顾客购物没拉开有效安全距离。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并对发现的问题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折不扣的使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予以查处,不符合条件的门店一律不得营业,确保社会面早日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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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hht/202211/t20221128_2178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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