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集团购买、学校食堂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食用农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的管理机制,1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开启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新格局。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大力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明确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区三大主体五类产品上市前规范、常态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目前,全区有1349家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实现常态化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达到73.1%。先后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准入衔接,到目前全区5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00%落实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初步构建起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
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消费者查验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实现农畜产品精准溯源,压实压紧农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监管处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nmyw/202212/t20221209_2186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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