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包装,按照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220869-Q-326),我司组织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http://www.moa.gov.cn/),进入互动交流导航条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uodubaozhuang@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标准处 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pdf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211/t20221122_64158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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