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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关农业“芯片”需靠合力(经济日报12月21日第5版)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不久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育种联合攻关总体方案》,提出到2030年,在品种培育上,选育推广一批突破性新品种,主要粮食和畜禽品种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企业发展上,形成一批航母型领军企业、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企业、专业化服务平台企业;在创新水平上,建立规模化、协同化、智能化现代育种新模式。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种业科技和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用种安全总体水平较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关键有力支撑。我国自主选育的优质高产、抗逆广适、性状突出的水稻、小麦新品种国内市场占有率高,种源已实现自主可控。不过,目前我国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与前沿国家仍有较大差距,育种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商业化育种体系尚不健全,一些核心种源在品种产量、性能、品质等方面不及国际先进水平,少数种源如甜菜、白色金针菇等仍主要依赖进口。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聚焦优势种源、有差距的种源以及主要依靠进口的种源,亟需进一步提升育种能力和良种性能,增优势、补短板、破难题,确保我国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源自主可控,促进种业振兴。种源选育、品种培育需要持续的技术、人才、资源、资本等要素投入,而龙头企业、涉农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掌握的要素差异较大,因而,唯有集中多方力量联合育种攻关,方能持续提升种业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

  联合育种,能发挥各类主体优势,产生放大效应,但前提是明确好核心主体与其他主体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各方,才能优势互补,形成育种攻关协同力。实践表明,除了建立部际工作协调机制外,政府应在育种联合攻关中扮演好协调者和引导者角色,种业龙头企业则是育种联合攻关的核心主体。

  政府不仅要提供各类政策要素,还要统一协调并引导育种联合攻关各主体间的行为,助力实现育种攻关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应积极与市场及社会多元主体密切合作,引导技术、人才、资源、资本等要素向种业龙头企业集聚,一方面可以为种业龙头企业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奠定资源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涉农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转化率和金融机构的发展能力。

  实现育种联合攻关,关键在于提升种业龙头企业竞争力。龙头企业应高效整合内外部资源、技术、能力、经验,形成自身的核心优势,能够针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顾客需求重构内外部资源,成为种业市场的供应者、品种更新的推动者、产业融合的引领者。通过充分发挥种业龙头企业的“主板”集成作用,使科研、生产、市场、投资等都能找到相应“接口”,推进创新成果快速产出和转化,不断提升国产农作物、畜禽、水产种源与品种的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

  夯实育种主体的内在驱动力,构建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颇为重要。应创新权益分配机制,激发种业产业链上各主体的内在动力,增强育种联合攻关主体间的协同力。应全面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一批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多元化市场需求的突破性育种材料和新品种,促进水稻、小麦、大豆、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品种更新换代,为持续增强我国种业国际竞争力筑牢根基,为百姓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健康提供坚实种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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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ztzl/ymksn/jjrbbd/202212/t20221221_64173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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