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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在我区平罗县、沙坡头区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在平罗县、贺兰县、青铜峡市和盐池县开展盐碱地普查。通过试点检验,完善普查技术路线、工作流程、技术规程,构建适宜于全面普查工作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保障体系,为2023年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2022年,国家土壤普查办累计下达我区土壤普查表层样点3232个,剖面样点44个。截至11月7日,已完成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2432个,占总任务的75.2%;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贺兰县、青铜峡市、盐池县盐碱地普查外业调查采样任务已全部完成;平罗县表层样点已完成1072个,占总任务(1097个)的97.7%;沙坡头区表层样点已完成555个,占总任务(1330个)的42.0%。预计11月中旬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调度、周报告制度,强化全程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加快内业测试化验工作,积极谋划土壤普查试点成果编制,按时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成果。

  

  

  

  (农发中心 王玮 摄)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11/t20221108_3834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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