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警钟长鸣●
习近平总书记教党员干部拒腐防变
他们往往从这里滑向腐败深渊
●政策解读●
中共党员的100条禁令来了
●工作动态●
省乡村振兴局开展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三级联学”活动学习研讨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警钟长鸣●
习近平总书记教党员干部拒腐防变
四管好四带头
2022年6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起。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有敬畏之心、越要严于律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带好头、尽好责。
守住五关
2022年3月1日,在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
干部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
● 要守住政治关,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
● 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 要守住交往关,交往必须有原则、有规矩,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 要守住生活关,培养健康情趣,崇尚简朴生活,保持共产党人本色。
● 要守住亲情关,严格家教家风,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对亲属子女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
五忠诚一严守
2021年11月11日,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党的组织,忠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终身课题
2021年9月1日,在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
党员干部有了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经得住各种考验,走得稳、走得远;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就经不起风吹浪打,关键时刻就会私心杂念丛生,甚至临阵脱逃。形成坚定理想信念,既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要在斗争实践中不断砥砺、经受考验。年轻干部要牢记,坚定理想信念是终身课题,需要常修常炼,要信一辈子、守一辈子。
增强信仰信念信心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在广西考察时强调——
学史增信,就是要增强信仰、信念、信心,这是我们战胜一切强敌、克服一切困难、夺取一切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
● 要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百年奋斗中感悟信仰的力量,始终保持顽强意志,勇敢战胜各种重大困难和严峻挑战。
● 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发展中国的必由之路,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真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 要增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必胜信心,坚信我们党一定能够团结带领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无愧新时代的历史功绩。
廉洁自律
2019年3月1日,在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
干部要想行得端、走得正,就必须涵养道德操守,明礼诚信,怀德自重,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特别是要增强自制力,做到慎独慎微。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
立政德
2018年3月10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 明大德,就是要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
● 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
● 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
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来源:2022-09-20陕西纪检监察)
他们往往从这里滑向腐败深渊
近日,有媒体曝光江苏省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海的违纪违法案例细节。“因为干‘一把手’好多年了,小的规矩小的细节不是很注意了。”随着汪海思想懈怠松动,不讲规矩、放纵自己,最终出问题栽跟头。案例警示我们,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惕,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汪海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腐败,据其自述,刚到县住建局工作时,也懂得谨小慎微。但在和监管服务对象、企业老板的接触当中,规矩细节逐渐抛诸脑后,抽好烟、喝好酒,接受购物卡、酒水等小恩小惠。他的心态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变化,从一开始的“不自然”到“适应”,渐渐沦陷在身边的“微腐败”之中。可以看出,思想防线的缺口一旦打开,不正之风寄生于细微行为之上,就会溃不成军,滑向腐败的深渊。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落马干部腐化堕落,往往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有的党员干部把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一顿饭看作是“小意思”,有的认为吃点喝点、拿点收点“无所谓”。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原区长方庆建,认为自己吃点拿点享受点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接受同一对象行贿次数最多的达20次、最长时间达16年之久,受贿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70万余元;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原法规科负责人陈志毅将作风问题视为小节,从吃喝玩乐、收受土特产发展到收受现金,逐渐陷入贪腐泥潭;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武红军,从来认为“吃吃喝喝不是个事儿”,这种心态使他成了政治上的“糊涂人”,一步步从破纪走向破法,直到彻底沉沦。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小事小节上的“失守”,实质是党性原则淡化,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值得一提的是,汪海身为“一把手”,在个人有关事项上却不如实向组织报告。这看似“小问题”,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祸患常积于忽微。看似小事小节的“四风”问题,正是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原则、违纪破法的“发端”。由风及腐,风腐交织,这些党员干部就是在吃喝送礼中大搞权钱交易,借人情往来进行利益输送。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中严格要求自己,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保持头脑清醒,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政策解读●
中共党员的100条禁令来了
政治纪律
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2.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4.严禁制作、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
5.严禁私自携带、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
6.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8.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9.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11.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
12.严禁挑拨民族关系
13.严禁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14.严禁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15.严禁对抗组织审查
16.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17.严禁叛逃行为
18.严禁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19.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20.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21.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组织纪律
22.严禁个人专权擅断
23.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24.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
25.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26.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7.严禁对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
28.严禁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2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0.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31.严禁侵犯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2.严禁侵害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申辩、作证等权利
33.严禁搞非组织活动破坏民主程序
34.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35.严禁在晋升等工作中违反规定谋取利益
36.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等利益
37.严禁违反规定发展党员
38.严禁违规获取外国身份
39.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40.严禁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
廉洁纪律
41.严禁以权为他人牟利、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42.严禁权权交易、为对方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43.严禁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
4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45.严禁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送礼
46.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7.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8.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
4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50.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
51.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52.严禁违规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53.严禁违规兼职
54.严禁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
5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营或者从业
56.严禁违规为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57.严禁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或集体利益
58.严禁利用职权侵占公私财物
59.严禁利用职权违规使用公物
60.严禁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公款高消费活动
6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62.严禁违规发放薪酬奖金
63.严禁公款旅游
64.严禁违规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65.严禁违规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车
66.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67.严禁违规举办节会、庆典活动
68.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表彰活动
69.严禁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
70.严禁违规用房
71.严禁权色交易
群众纪律
72.严禁侵害群众利益
73.严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74.严禁优抚救灾中优亲厚友
75.严禁消极应付群众利益诉求
76.严禁粗暴对待群众
77.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
78.严禁好大喜功致使损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
79.严禁党员见危不救
80.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
工作纪律
8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8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权范围内发生公开反党行为
83.严禁党组织不履行从严治党责任
84.严禁党组织违规处理违纪工作
85.严禁因渎职导致所管理人员叛逃和出走
86.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
8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88.严禁违规干预司法行为
89.严禁违规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
90.严禁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
91.严禁违反考试录取工作纪律
92.严禁不当谋求公款出国(境)
93.严禁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
94.严禁境外违法犯罪或不尊重宗教习俗
95.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生活纪律
96.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97.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98.严禁违反公序良俗
99.严禁违反社会公德
100.严禁违反家庭美德
(来源:2021年2月16日 纪法理论与实务)
●工作动态●
省乡村振兴局开展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三级联学”活动学习研讨
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纪检干部学业务、转作风、强素质,提升精准监督执纪水平,10月12日,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三级联学”活动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和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三批指导性案例进行解读。4名支部纪检委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俊龙出席指导,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
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三级联学”活动是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职责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指导性案例紧贴工作实际聚焦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等问题,通过生动案例,释纪说法论理,为精准规范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
会议强调,各党支部要把学习第三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与日常学习教育、当前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与职能任务和承担的主要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知行并进。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牢固树立职责意识,坚持常态化学习,切实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2022/10/13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10月26日下午,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郑重宣示了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气势恢宏、内涵丰富,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真理光芒。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过去十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总结,并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今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深入,以永远吹冲锋号的斗志,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分专题有重点地开展学习,要坚持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内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对照党的二十大部署,对照年初目标任务,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早谋划明年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罗意梅 供稿)
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10月27日上午,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党组书记、局长孙亚政为全局党员干部作辅导。
孙亚政以《学在深处 谋在新处 干在实处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乡村振兴系统落地生根》为题,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内容,从深刻领悟、系统掌握、认真落实等3个方面,高度总结概括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实践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孙亚政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学习贯彻中认真领会,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战胜工作上的困难和挑战。要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落实以为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千方百计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
孙亚政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坚持读原文、悟原理,不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以“三个转向”要求为导向,以“两个增收”目标为重点,科学谋划明年各项目标任务,做到工作谋划和工作部署有章法、有路数,可分解、可量化、可考核,确保开好局、起好步。要以“百日提升”“百日督帮”行动为统揽,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增加脱贫群众收入、推进问题整改、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完善乡村建设规划、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干部培训等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来源:2022/10/27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gzdt7029/20221107/9808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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