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促进农民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分领域建设培育劳务品牌
根据“22条措施”,四川将从重点地区、工业、建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农业等多个领域着力,支持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各领域特点,培育领域内有特色的劳务品牌。以重点地区劳务品牌培育为例,全省将支持独立工矿区等就业压力较大,以及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留守妇女、残疾人等较多的地区,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和家政服务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国际知名特色劳务品牌。
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人才
四川将通过加强对劳务品牌从业人员的技能提升,积极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人才。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将鼓励职业院校对接劳务品牌建设需求,大力发展“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领域相关专业,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健康养老、学前托育、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领域紧缺专业,积极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同等落实免费免试、职称评聘、选拔培养奖励项目评选等人才优惠政策。
我省将加强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各地依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围绕当地特色劳务品牌建立专项培训标准,分类开展劳务品牌专项培训。脱贫人口参加劳务品牌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元/人·天的生活(交通)费补贴。建设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和劳务品牌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加强劳务品牌发展要素保障
“22条措施”从用地用电、商标保护、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创业企业载体孵化、产业园区发展、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品牌化组织化劳务输出等多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要素保障的内容和要求。对成功创建“川字号”劳务品牌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建立“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星级评价认定制度,“十四五”期间,在“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中评选认定5个五星级“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街道)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劳务专业合作分社(劳务经纪人)三级劳务服务体系,鼓励其培育区域性特色劳务品牌,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
定期开展劳务品牌推介展示交流活动,打造劳务品牌非遗工坊、劳务品牌文化体验馆(街、商圈)等。(记者 刘春华)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0/2022/11/7/a6265d2b47254e1f912c1083b71c0ad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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