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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秸秆禁烧普法宣传走进涪陵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位老乡,按照重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现在只要露天焚烧秸秆,都要面临行政处罚,若是引起火灾造成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11月1日上午11时许,涪陵区江北街道邓家村一组村民张波家的院坝里,讲解员们正在向村民进行秸秆禁烧普法宣传。

  讲解员是来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税桦、王红和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谷明军,听众则是邓家村的20多位村民。

  “秸秆主要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及其落叶。当前正值大宗农作物收割期,大家千万注意,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见大家落座,税桦开门见山。

  “我都种了大半辈子的庄稼,祖祖辈辈都是将秸秆进行焚烧还田,现在不让烧,那这些农业废弃物啷个处理?”73岁的村民刘政国问。

  “老辈子莫着急,处置办法普法手册写得清清楚楚。”王红接过话荏,一是可以通过机械粉碎后还田当肥料;二是可以卖给企业制成生物燃料或饲料、纤维木材等,变废为宝……

  得到满意回答的刘政国直点头。一旁的周伟又说道:“秸秆焚烧已经延续几千年,说是对大家的身体健康有影响,到底有没有这事?”

  “不仅对身体有危害,还影响生产生活。”谷明军解释,田间焚烧秸秆导致地表中的微生物容易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容易被矿化,破坏了生物系统的平衡,加重了土壤板结;其次,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影响身体健康;第三,焚烧秸秆容易形成烟雾,导致空气能见度下降,易产生交通事故。此外,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

  45分钟的普法宣传,让乡亲们心里的疑问都一一得到解答。

  税桦介绍,针对秸秆露天禁烧,全市已形成了市区镇三级联动执法机制。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条幅、开院坝会等形式,将秸秆禁烧的普法知识送达到田间地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展秸秆禁烧普法宣传上千场次。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211/t20221104_11264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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