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203号)要求,现将拟授予“广东省生态农场”称号的30家申请主体名单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孙岩、刘帆、林科峰
联系电话:020-37288102、37288101、37288909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邮政编码:510500
附件:拟授予2022年度“广东省生态农场”称号主体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7日
附件:拟授予2022年度“广东省生态农场”称号主体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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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4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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