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审计厅反馈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根源,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整改。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常规性项目未纳入厅机关年初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未报批,以及未经批准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的整改情况。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学习预算编制政策法规,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准备工作,统筹安排年度各项支出,切实做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按资金用途列支各项支出,规范财务管理秩序;组织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合理测算经费需求,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年初预算安排;调剂解决禁捕退捕办办公用房问题,2022年8月9日,该办已腾退租用的武汉瑞丰酒店房间,从源头上解决未纳入预算支出房租费的问题。
(二)关于在“不可预见费”中提前支付未开展的业务费用的整改情况。厅办公室、农村信息宣传中心组织学习预算法律法规,做好经费需求测算调研,落实“应编尽编”的预算要求,彻底根除在“不可预见费”中提前支付未开展的业务费用问题。加强与14家单位联系,密切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提前支付资金安全。2022年,我们精心打造14家中央及省级媒体宣传主阵地,全面提升“三农”宣传报道规格和频次,进一步营造了社会各界支农助农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了“荆楚农优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关于项目编制不细化,部分预算执行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省农村能源办公室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广泛调查研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细化项目实施内容,科学测算经费支出,确保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依据更加充分、经费需求更加精准。完善农民体育活动方案,严格报名资格审核,核实参赛运动员真实身份,严格控制公职人员参赛比例,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体育活动带来的福祉。
(四)关于决算报表“预算调整数”填报存在差异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查实,由于按照以支定收的口径填报预算调整数,导致调整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与实际调整预算数存在偏差。我厅责成计划财务处对有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组织相关同志学习预算政策法规、决算报表填报要求,认真审查决策数据真实性、核算规范性、支出合规性,提高决算报表的准确性,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关于项目绩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厅机关未结合部门职能细化项目设置,部门绩效难以评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报告指出,厅机关将除“农业走出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统筹安排在“农业农村发展和综合行政管理”一个项目中,未根据厅主要职能细化项目设置等。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与省财政厅的有关部门沟通,根据全厅职责任务梳理预算项目,归并同类,提出调整一级预算项目设想。按照职能职责、目标任务、项目性质等设置项目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准确反映厅机关年度履职的整体绩效情况。
(二)关于项目未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报告反映厅机关“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未设立相应绩效考核指标,也未纳入单位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针对此问题,我厅责成有关业务处室组织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法规,认真研究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性质、特点,多层次、多角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准确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控,提高预算执行率,促进农业生产资金尽快发挥效益。截至目前,项目实施完毕,预算执行率达96.06%。
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部分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6月至7月,委托中冠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厅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清查,核对资产存量信息与会计财务信息情况,并出具了资产清查报告。2022年厅党组会研究同意房改房和全厅24辆报废公务车下账事项,并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分别予以下账处理,调整相关会计账务。
(二)关于房屋租赁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报告指出,厅机关分别与武汉中翰整形医院、武汉瑞丰大酒店签订8年期租赁合同,以及省畜禽育种中心与湖北纳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10年期租赁合同,程序不规范,未约定租金涨幅。在资产租赁合同到期后,我们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履行了资产对外出租审批程序。2022年2月,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出租的龙丰大厦房产进行评估,2022年4月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租该房产。其中,龙丰大厦部分楼层分别出租给武汉瑞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翰整形医院使用。两个租赁合同期限均为3年,租金与上一轮租赁期对比,除1层门面受疫情影响下降外,其他楼层租金均上调了约48%。2022年4月,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集资楼1—3层裙楼进行资产评估,并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租该房产,盘活闲置固定资产。
2.审计报告反映1925平方米面积房屋无偿提供给武汉中翰整形医院、武汉瑞丰大酒店使用。针对此问题,我厅责成相关单位严肃认真整改。一是迅速收回无偿使用房产。向武汉中翰整形医院发出腾退房屋通知书,收回占用的龙丰大厦占用的房产并追缴资金1.9万元,以及收回武汉瑞丰大酒店使用的部分房产。其中,4层楼200平方米按规定程序出租给武汉中翰整形医院使用;其余房产由厅机关统筹使用;5层楼为设备层,简易房间分配给机关物业、保洁、职工餐厅服务员以及生活服务站工作人员使用。二是处理处罚责任人。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责令有关责任同志在党总支大会上作书面检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3.审计报告指出,省农业农村厅所属集资楼裙楼自2019年底租赁期满,未办理对外出租,闲置近3年未形成效益。该房产由我厅与省畜禽育种中心合作建设,共同办理对外出租审批程序。2019年12月底,湖北纳杰人力资源公司租赁机关集资楼裙楼期满后退租,因武汉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集资楼裙楼资产评估和对外招租事宜搁置。为了尽快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我厅重新启动集资楼1-3层裙楼对外招租工作。2022年4月,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集资楼1-3层裙楼资产评估,并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租该房产,盘活闲置固定资产。
四、关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省审计厅对原厅长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截至审计之日尚未整改到位。经查实,集资楼1-3层楼裙楼和地下两层车库,由我厅与省畜禽育种中心合作建设商业用房。因政策调整未正式出台等原因,裙楼产权目前未过户到省畜禽育种中心名下,导致该固定资产一直未入账。我厅多次与省畜禽种中心商讨固定资产如何记账事项,在产权未过户前,要求该中心暂时按照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核实报告认定的工程成本计入固定资产账。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ywdt/tjhcwc/202211/t20221107_43921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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