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创建并推荐上报基础上,经复核和公示,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确定了全省119个乡(镇)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327个村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同安区汀溪镇、翔安区内厝镇3个镇被确定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后溪镇崎沟村,海沧区海沧街道渐美村,同安区美林街道美星村、莲花镇白交祠村、莲花镇后埔村、五显镇后垄村、汀溪镇古坑村、汀溪镇路下村,翔安区新圩镇云头村、内厝镇黄厝村共11个村被确定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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