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管护工作,推动农田管护等领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马鞍山市委农办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农田管护等领域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整合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网格化管理模式,发挥乡镇、村排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前哨作用,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一、明确管理目标。以乡镇、村级网格化管理“八有”(有工作机构、有固定场所、有人员配备、有工作保障、有制度职责、有考核培训、有协助执法、有档案管理)和“四化”(监管责任网格化、日常巡查常态化、监督执法联动化、监管手段智慧化)为总要求,围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日常巡查重点工作,充实建强村级网格员队伍,发挥村级一线排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前哨作用,切实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能力和农资、农产品监管水平。
二、确定重点任务。一是网格定人。每个乡镇设1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设1名网格员,超过20个自然村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增设1名网格员。乡镇监管员由现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任;村级网格员按照“镇聘、镇管、镇考核”的管理原则,依托现有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二是区域定格。以行政村为单元确定管理网格,一个行政村明确一名网格员,形成“1+N”管理模式,即一个乡镇加N个行政村。三是人员定责。村级网格员每周要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如实记录巡查日志,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乡镇监管员每半月要对各村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加强村级网格员学习培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将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作为村级网格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问题排查和处置机制。村级网格员对照职责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留存问题现场图片、视频等取证资料。村级网格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能自行处置的要及时处置,并将处置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乡镇监管员;不能自行处置的,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乡镇监管员,并如实记录巡查日志。乡镇监管员对村级网格员上报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进行核实,保存好相关资料,根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按程序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并做好记录。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乡镇监管员上报的问题线索,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会商研究解决,必要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场调查处置。
四、落实工作职责。一是村级网格员职责。负责宣传农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网格内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隐患和管护问题线索排查,非法销售农资行为线索摸排和日常农资销售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二是乡镇监管员职责。负责村级网格员的确定、日常管理、考核,负责对村级网格员上报问题的核实、处置和上报等,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农资、农产品等日常巡查检查。三是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落实,网格化队伍的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对乡镇监管员上报问题的处置和上报等,对乡镇监管员和村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村级网格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20%)、对优秀村级网格员进行认定,统筹省市县三级农田管护等资金解决村级网格员补助,以及资金的使用管理等。
五、健全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农业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相结合,增强网格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保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农业领域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宣教培训等机制,把网格化监管工作与乡村振兴、“两强一增”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省市县三级农田管护资金解决村级网格员劳动报酬。三是严格考核。制定村级网格员考核办法,强化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管理责任,把网格化管理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食品安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sxxx/5651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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