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商请报送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有关材料的函》(农渔养函〔2022〕1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经各主体自愿申请,县市、地州逐级审核,我厅考核,共有2个主体考核合格。现将考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监督处联系。
联系电话:18999170697;1399566636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附件: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考核合格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考核合格名单公示.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210/c4e71b4ea65440b4994371d130d19a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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