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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为持续强化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宁农<质>发[2022]6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应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29家,其中8家检测机构申请不参加,另有1家宁夏国测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主动申请参与,实际参加验证的检测机构22家,其中21家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见附件1),总体合格率为95.4%。根据考核类别,22家全部参加了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其中市级4家,县级和第三方各9家;12家参加了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其中市级4家、第三方8家;11家参加了水产品中渔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其中市级4家、第三方7家。本次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共14项,样品组别及浓度设计合理,能够有效验证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

  二、考核结果

  (一)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参加考核的22家检测机构中,合格21家,合格率为95.4%,其中17家一次通过考核;5家检测机构申请补验,4家合格,1家不合格。总体来看,4家市级机构考核合格率为100%,9家县级机构考核合格率为88.9%,9家第三方机构考核合格率为100%。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能力验证。参加考核的12家检测机构全部合格,均为一次通过。

  (三)水产品中渔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参加考核的11家检测机构全部合格,10家一次通过,1家补验通过,通过率为100%。

  三、主要问题

  (一)检测过程不严谨。主要存在结果校准时标准曲线点位和浓度设置不准确;前处理操作不规范导致目标物损失;标准溶液质量浓度不准确导致定量结果出现偏差;个别参数存在基质效应,分析物与标准质谱图匹配度低,目标物回收率偏离标准范围。

  (二)检测结果无法溯源。原始记录及谱图信息不完整,有的原始记录表内未显示温度、湿度及精密度;有的机打报告无检测人和复核人签字;有的缺少标准溶液溯源信息等。

  (三)质量控制不到位。个别机构缺少质控,有的原始图谱中缺少校准曲线标准点图,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的校准曲线范围设置不合理,超出检测样品浓度区间;有的质控样品与考核样品差异过大,未起到质控作用。

  (四)质量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不严谨,未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存在有效位数错误、精密度计算错误、质控校正不清楚、原始记录漏签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能力验证合格单位。本次能力验证考核合格单位,在下一年度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时,可免除本次能力验证中考核通过项目的现场考查。经补验合格的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查找首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二)能力验证不合格单位。本次能力验证不合格及未参加考核的单位,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得申请机构考核或资质认定扩项评审。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处,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此次能力验证不合格及未参加考核的单位在下一年度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中,对应的不合格项目列入现场考核范围。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督促本辖区能力验证不合格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监督。

  (三)监督管理。对本次归为A类的机构,减少年度监管频次及比例;对B类机构,按正常频次及比例实施监管;对C类机构,适当增加年度监管频次及比例;对D类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各检测机构应当将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结果、原始记录、仪器数据和图谱等资料保存6年以上,并作为后续机构考核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如发现检测结果未能有效溯源,或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机构开展检测,或未由本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或串通、篡改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各市、县(区)在委托(招标)下一年度的政府指令性农产品检测任务时,应将本次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考核的单位,不宜承担下一年度的农产品检测任务。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胡涛0951-516961118209583305

  邮箱:nxncpjgj@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何波0951-567205715009518099

  邮箱:13139519989@163.com

  附件:1.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联动监管类别一览表

  2.2022年全区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市级及第三方检测机构

  3.2022年全区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县级检测机构

  4.2022年全区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5.2022年全区水产品中渔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6.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合格机构一览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209/t20220929_3798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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