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2〕11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市办〔2022〕5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编制了《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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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36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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