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2广东最佳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基础上,经综合评审,认定10个最佳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本着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单位)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关材料须个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杨俊,联系电话:020-37288790,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对外经济与农民合作促进中心,邮编:510500。
附表:2022广东最佳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候选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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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36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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