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技〔2022〕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中心农机鉴定站鉴定,东莞市冷吉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21种产品通过试验鉴定(产品信息见附件1,检测结果见附件2),准予核发试验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1.2022年广东省第三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2.2022年广东省第三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检测结果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林叙彬,联系电话:020-37373760)
附件:1.2022年广东省第三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doc
2.2022年广东省第三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检测结果.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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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38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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